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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国际化存在的六大问题--王辉耀

发布时间:2015-05-25

近年来,中国企业国际化的方式不断创新,中国企业国际化呈现出十分广阔的前景,存在机遇的同时,中国企业国际化也存在一些问题:

1、部分企业国际化战略不清晰,谋划不足。

对于中国企业来说,在决定是否要以及什么时候把步子迈向海外前,首先要解决自身的战略布局问题:未来若干年,企业所处行业在全球范围内有哪些主要发展趋势?这些趋势性变化有哪些是需要通过国际化手段来解决和追赶的?未来的机会与挑战有哪些?全球市场格局会产生怎样的变化?有的企业认识不明确、战略不清晰,造成国际化盲动,一些项目匆忙决策,有的竞购项目不惜抬高成本,导致收购后财务压力巨大,企业经营困难。

2、风险防范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大多数中国企业对国际化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虽有意识,但防范措施不力。尤其是法律风险与政治风险,已成为中国企业国际化面临的主要风险。CCG收集、甄选了从2005年1月1日起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发生的对外直接投资事件中120个舆论影响大、投资失败的典型案例分析后发现,25%的投资事件是因为政治原因导致失败,其中有8%的投资事件在投资审批等环节因东道国政治派系力量的阻挠导致失败;有17%的投资事件是在运营过程中因东道国的政治动荡、领导人更迭等原因遭遇损失。

因政治及社会动荡导致的损失尤其巨大。2011年,我国在利比亚投资了50多个大型项目,合同金额超过188亿美元,但因利比亚战争,导致这些合同大部分无法履行。2014年5月,越南发生主要针对中资企业及华人的暴力打砸抢烧事件,在越南平阳等省的中资企业损失惨重。此外,伴随着开始于突尼斯的一些地区的“民主化”浪潮,此前曾被认为中国具有政治地缘优势的一些发展中国家正转化为高风险地区,使中国企业在该地区的投资不确定性增加。

法律风险是除政治风险外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面临的另一大风险。由于不同的国家针对外国直接投资的政策和法律不同,在国家安全、反垄断、环境保护、劳工、税务以及行业限制等方面都有不同的规定。另外,不同国家有关投资的相关政策与法律经常会因为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而进行调整,给进入东道国的企业增加了潜在的投资风险。

同时,由于中国企业国际化尚处于起步阶段,不少企业对国外法律不熟悉,在守法方面要求不严格,面临较大的法律挑战。根据CCG对“失败样本”的分析发现,16%的投资事件是直接或间接因为法律原因导致投资受损或最终被迫停止投资的。考察这些因法律原因导致投资终止的案例发现,1/3中资企业是因为法律观念薄弱,不严格遵守东道国的法律,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项目所致;1/3的投资事件终止或失利是因为对劳工法不熟悉。

在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过程中,有一些企业法律观念比较淡漠,除表现在不合规经营外,还集中表现为在东道国遭遇不公正对待招致损失后,不善于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投资权益,而习惯于寻找中国政府以及驻外使馆,或依赖当地政府官员,希望通过政府沟通解决投资中的纠纷。不过让人欣慰的是,三一重工关联企业Ralls起诉奥巴马获得阶段性胜利,这为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维权提供了一种新思路与新借鉴。

3、中小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融资渠道狭窄,融资成本较高。

据CCG和中国国际经济合作学会的调查,以及综合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发布的中国企业“走出去”调查数据,有近30%的企业对目前对外直接投资的融资支持服务非常不满意,68.4%的受访企业希望政府提供融资支持。调查显示,对外直接投资企业的融资出现了分化,大型国企及大型私营企业由于多为上市企业,资本市场是其对外直接投资资金的主要来源。同时,商业银行贷款、政策性银行贷款以及并购贷款等专项贷款也主要在向大型国企倾斜。而中小企业在国际化运营方面,融资普遍困难。

4、部分企业在对外直接投资过程中缺乏合作。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开始参与国际竞争,伴随中国企业走出国门,国内企业的竞争也蔓延到海外。在非洲、拉美、东南亚国家或地区,在基础设施领域的电站、大坝以及公路铁路等项目中,经常出现几家中国企业同时竞标,有的企业为了拿到订单,采取低价策略,不断降价,造成恶性竞争。有的企业在拿到项目以后,为了降低成本又偷工减料,降低工程质量,导致合同最终无法履行,给企业自身造成很大的损失,同时损害中国企业在海外市场的整体形象。

5、国际化专业中介服务机构的力量没有得到充分利用。

对外直接投资中介服务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投资顾问公司、财务咨询公司、财经公关公司以及管理咨询公司)在中国企业国际化进程中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它有广泛的信息来源,可以减少对外直接投资中的信息不对称,降低对外直接投资的风险;同时中介机构专业能力精熟,通过中介服务机构的前期尽职调查,可以为对外直接投资企业提供科学、可行的评估,明辨法律财务等风险,帮助企业进行科学合理的投资决策,提高国际化运作效率。由于外资品牌投资中介机构服务费用较高,部分企业为节省投资成本,放弃聘请有丰富经验的国际化投资服务机构,结果因专业经验欠缺及项目尽调不充分、方案设计有遗漏等原因,导致交易后隐藏的矛盾暴露,有的甚至影响到项目正常运营下去。

6、应付处理东道国复杂政治社会关系的能力有待提高。

中国企业在发展中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中面临较多复杂的社会政治关系挑战,中国一部分对外直接投资企业在平衡东道国各种关系上存在较严重的误区,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过度依赖东道国政府高层关系。有的国家政府自身并不稳定,中国企业却过分依赖这种不稳定政府的高层官员,容易导致低层普通民众的反对,甚至可能引发抗议事件,最终导致项目实施不下去;

二是不重视反对派、NGO以及媒体的声音,尤其是NGO。在普选国家,NGO组织和媒体力量强大,往往能掌握舆论的话语权,中国企业在对外直接投资过程中往往轻视这些力量,使一些原本有更好解决方式的环境社会矛盾激化,进而影响投资项目;

三是在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上有的还有欠缺。企业社会责任的核心是民本,企业在国际化运营过程中,应通过项目带动社区经济的增长,同时要重视社区居民的就业,实现与东道国社区的共同发展,与居民和谐共处。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王辉耀  中国与全球化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