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绸缪“一带一路”的五大风险

发布时间:2015-06-17

    自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阿拉木图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以来,在中国政府的支持下,中国企业界正在掀起海外投资,尤其是向一路一带地区投资的热潮。然而,相比于欧美地区,“一带一路”的一些国家,不仅基础建设落后、经济水平较低,而且存在着政局动荡、腐败严重等一系列的重大风险。相关企业在勇敢地走向“一路一带”的同时,一定要未雨绸缪,对相应风险做到充分而准确的评估,并制定出有针对性的应对方案。

  其一,地区动荡、战乱与恐怖主义等安全风险,将成为中国企业走向“一带一路”,必须高度重视的头等大事。我国的一路一带战略与美国的全球战略相比,其根本特征在于,我国更侧重于经济、文化的交流而不谋求军事上的霸权。就近段时期而言,我国的军队走出去仍然是高度敏感、高度慎重的问题,除非遇到类似于利比亚内战、也门危机这样的极端情况,我国企业的安全问题仍然将主要依靠非军事途径予以解决。与之相对应的,则是近几年来,“一带一路”上的一些国家的安全形势的显著恶化。在近段时间,伊斯兰激进势力在泛伊斯兰地区的影响力明显增强。伊斯兰国等激进势力正在从叙利亚、伊拉克地区向海湾国家、中亚国家蔓延。在美军从阿富汗撤离之后,中亚地区的安全空白如何填补,巴基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的安全局势将会如何变化令人关注。我国企业从事的管线建设、铁路建设虽然已经在规划设计上充分考虑了安全需要,并尽可能地避开不稳定地区(在不稳定、不安全的国家里寻找相对稳定和安全的小区域,这种做法被称为绿洲战术),但是这仍然是建立在巴基斯坦等国家的中央政府具备充分统治力量的基础上的。一旦这些国家整体安全形势出现恶化,绿洲战术的有效性就会出现问题。必须指出的是,“带、路”之上一些国家的安全问题往往有着极为复杂的产生原因,而且经常有地区或区域外大国的支持与纵容,成为用以牵制该国或该地区的“可控混乱”。这让安全问题的解决面临极大的难度,尤其是当中国的“一带一路”战略被视为某种挑战西方的战略时,一些安全问题很可能被有意制造出来用以掣肘中国,而中国企业很可能会成为其中的牺牲品。

  在当前,走出去的企业与公民主要依靠领事保护。虽然我国的领事保护制度已经够了长足的进步,但面对“走出去”的中国公民和企业数量的井喷式增长,仍然经常处于力不从心的状态。截至今年年中内地居民出境已达9818.7万人次,连续4年以年均1千多万的数量增长,更不用说还有2万多家中资企业遍布于世界近200个国家和地区。因此中国社会必须在走出去的过程中,摆脱对国家的过度依赖,增强组织化的能力以保护自己。一方面,走出去的公民与企业应该在有关部门的协调下,组织民间商会、海外投资者协会等社会组织,增强自身的安全力量,提升与当地社会的谈判能力。另一方面,中国社会也应该尽快摸索并退出具有中国特色的海外私人安保服务,让走出去的企业和个人能够通过市场来获得安全。

  其二,政权变更、领导人更迭、民主化运动与民族分裂等政治风险将成为中国企业投身“带、路”所必须高度重视的长期风险。目前我国企业投身“带、路”主要以大型基础建设为主,而基础建设工程投资巨大、工期长、回收成本慢的特点决定了项目的成败与当地稳定的政策环境、政治环境密切相关。此外,由于我国承建大型基础建设工程的多为国有大中型企业,且港口、交通、能源等大型基础建设项目通常与所在国的国家安全密切相关,因此项目本身就通常被视为具有强烈政治色彩,也同样因为这个原因,政治上的变动也经常对项目的开展造成巨大的风险。在近段时间,我国大型基础建设项目多次遭遇由于政局变化,领导人更迭而来的重大挫折。在缅甸、泰国、斯里兰卡等国,我国的相关企业都遭到了巨大损失。总的来说,我国企业应该考虑如下两类政治风险。

  首先,所在国因其国家安全政策需要而可能做出的政策变动。我国“一带一路”以经济输出为主,它一般都与所在国的发展战略有广阔的对接空间,但是对于一些“带、路”国家,其安全需要与发展需要往往存在差别。换句话说,常常出现,发展靠中国,安全靠别国的现象。在中亚方向,中亚五国除乌兹别克斯坦之外,主要依托于俄罗斯主导的集体安全组织来进行保证;东欧方向,波兰等国家都是对北约一面倒的国家,乌克兰虽然很难加入北约,但是基本上也将自己的安全寄托于西方的军事保护之下;在外高加索地区,亚美尼亚实质上是俄罗斯的保护国,格鲁吉亚是美国的桥头堡,阿塞拜疆虽然奉行平衡外交,在军事上仍然依托土耳其、格鲁吉亚,向北约靠拢;在南亚方向,除巴基斯坦外,斯里兰卡、尼泊尔等国在安全上,仍然受到印度的强力影响;在东南亚方向,虽然泰国、马来西亚奉行对华友好,但东盟的安全仍然主要依托于美国的保护。总结来说,除了非洲的一些长期受到西方制裁而不得不依赖我国军援的国家,基本上“一带一路”上的大多数国家在安全机制上都依赖于其他力量。由于一些国家安全战略与发展战略的分离,其在对华关系上,经常表现的既渴望又警惕,并反映为其政策上“走两步退一步”的摇摆。比较典型的如蒙古、泰国、斯里兰卡等国家。

  还有一些“带、路”上的国家,具有比较强烈的大国志向,将中国视为现实或潜在的竞争对手,因此虽然迫于发展的需要接受中国的投资,却也同时对中国企业保持一定的敌意。中亚地区的乌兹别克斯坦、南亚方向的印度、东南亚方向的越南、印尼都存在类似的问题。事实上,东南亚的一些国家,其政权合法性往往与反共、排华都存在暧昧的关系。值得指出的是,这些国家由于其大国志向,往往对周边地区与国家有一定的霸权诉权,因此他们即便欢迎中国推行“一带一路”所带来的经济机会,也对中国带动其周边地区与国家的发展会存在警惕与抵触的心态。比如印度虽然欢迎中国对印度的投资,却对中巴经济走廊的建设非常不满,并对中国对尼泊尔、斯里兰卡的投资保持高度的警惕。中国在斯里兰卡的港口项目流产主要就是印度施加压力的结果。又比如,越南虽然在经济上需要依靠中国带动,但是在其国内,近年来排华、仇华情绪却一直高涨,而在这其中有其政府有意地推动。中亚地区的乌兹别克斯坦一直主张对其邻国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的霸权,并视哈萨克斯坦为地区主要竞争对手,中国在这些地区的基础建设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乌兹别克斯坦扼守中亚交通要冲的优势地位,乌兹别克斯坦对此也保持着相当程度的关注。

  其次,所在国因其政治转型、民族问题、社会动荡会发生剧烈的政策变动。我国的“一带一路”目前尚处在初期阶段,基本上是以自上而下的方式推进。所在国上层的权力结构的剧烈变化往往对政策造成严重影响。从“一带一路”的国家来看,在东南亚地区,政治转型正在发生,大量底层的民粹力量与族群矛盾正在被释放出来,社会动荡将会在未来一段时间内频繁发生。这其中最为严重的是缅甸,民主化转型、缅族与其他少数民族的内战、军方与民主派的矛盾以及美日等国的干预,让该国的走向充满变数。近年来,我国的诸多企业都在缅甸遭遇了重大政策风险。泰国高铁项目也面临类似的问题,虽然不存在缅甸的内战风险,但是泰皇、军方与民主派的矛盾十分尖锐,红杉v黄衫的背后,其实是农村底层力量与城市富裕阶层的零和博弈。除此之外,泰国还面临正在激化的宗教冲突与民族分裂问题。大选带来的暴力冲突与流血,也成为柬埔寨政治转型的问题,相对而言选举较为和平的马来西亚也面临着深层次的矛盾,坦率而言民主选举不仅能够融合马来人与华人,反而造成了尖锐的族群冲突,从现在的情况来看,这个国家正在无可避免地走向撕裂。同样必须指出的是,东南亚地区的越南、老挝这样的社会主义国家,虽然相较于民主转型的国家更为稳定,但也正在面临深化改革的“社会危险期”。而在中亚、南亚方向,一些“带、路”上的国家也正面临更多的不确定性。中亚地区两大强国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的领导人长期执政、年事已高,随时可能面临严重的健康问题,而两国尚未解决其接班人问题。在哈萨克斯坦,数位可能的接班人背后有美、俄等大国的支持。在乌兹别克斯坦,七大地域集团势同水火,虽然暂时为老强人卡里莫夫所压制,但一旦卡里莫夫过世,其内部矛盾极有可能激化。从某种意义而言,军力强大、民风彪悍的乌兹别克斯坦甚至有成为第二个南联盟的危险。

  其三、由“带、路”国家的经济波动而带来的经济风险,是企业投身“带、路”必须注意的现实风险。一方面,“一带一路”上的许多国家基础建设落后,产业结构单一,国内经济状况受到国际资源、能源价格波动的严重影响。比如中亚几国在近几年都发生过较为剧烈的经济波动,导致大批中国企业蒙受损失。另一方面,中国目前的资本输出,基本上还是以基础建设、基础工程为主,比如铁路、港口、矿山的建设。这种资本输出仍然是建立在中国经济“人力”的因素之上。包括我国的高科技企业如华为、中兴等,其海外拓展实际上仍然是以基础线路、硬件的铺设为主。在一路一带的许多地区,因为人口稀薄、经济水平相对落后,这种大型基础建设的盈利前景是不明朗的,甚至其收益在很长时间内斗难以弥补运营的赤字。在这里的经济建设实际将面临投入大、风险大、周期长、收益少的局面。只有国有大中型企业才可能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去做这些不经济的经济行为。中小民企对于该地区的进入难以形成真正的规模。这意味着,中国对该地区的经济整合难以在短期内见效,我们的经济行为是高度政治化的、不接地气的,它不仅难以取得当地社会的切实认同,而且由于国企的非企业特征,甚至可能引起当地民粹势力的警惕与反弹。一路一带的实现离不开民间资本的力量,相比于以基础建设为主的国有企业,民企的走出去更有利于切实密切中国与所在国的经济联系,但是长期以来,我国的海外企业尤其是海外民企在信贷、保险等业务领域缺乏支持,抗风险能力极弱。在很多时候,中小民企往往成为当地经济波动最直接的受害者。

  其四、由于“带、路”国家的法律环境而带来的法律风险是企业投身“带、路”所必须高度警惕的陷阱。由于“一带一路”上的一些国家在法律上与国际接轨的程度较低,因此,外国企业经常面临较为陌生的制度环境,并可能引起严重的风险。从目前来看,我国企业在所在国存在税收缴纳、劳资关系、安全环保、招标程序、并购法律、国家安全审查、投资流程等多方面都面临诸多风险。比如印度虽然劳动力便宜,对于罢工权却较为保护;哈萨克斯坦近年来对企业的环境保护日益严格;蒙古由于其发展策略的变化,对其吸引海外资本的法律曾经进行过较大变化。除此之外,一些国家还存在比较严重的法律风险,一方面,这些国家司法机关不独立、腐败严重,政策不透明,属于高危国家。另一方面,一些国家政府公信力较差,经常有对国外企业的征收行为。一些国家还存在当地强权集团利用司法程序掠夺国外企业的现象。

  其五、由于宗教、文化的差异带来的社会风险是企业投身“带、路”所必须考虑的风险。“一带一路”上的许多国家与欧美国家不同,在文化、宗教上存在自身的特点。其中,尤为值得指出的是,无论是东南亚还是中亚方向,许多的国家都是伊斯兰国家。其中的一些国家还较为保守,有着相当多的,不为中国企业所熟悉的文化禁忌。由于伊斯兰教存在教派林立、教派冲突的问题,不同伊斯兰国家往往存在较大差异,中国企业在一些国家的经验往往并不适应于其所在国家。比如,中亚地区大部分国家虽然与沙特等海湾国家同属于逊尼派,但是在社会生活上却较为世俗化;马来西亚、印尼、土耳其等国家则体现出民主伊斯兰的特征,其社会生活的现代化程度较高;而阿富汗以及巴基斯坦的部分地区,则极为保守,甚至还处于政教合一的传统状态。除了伊斯兰教之外,“一带一路”上还存在大量的佛教国家与天主教国家,其社会对于企业亦有相应的期待与禁忌。我国的企业,长期处于无神论的市场环境之中,往往对当地宗教、文化缺乏敏感,极易与当地社会产生误解与冲突。

  虽然我国企业投身“一带一路”面临许多不确定风险,但随着国家的针对性政策扶持,其中的一些问题已经或将逐步得到解决,然而必须指出的是,目前我国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抱团不够,尤其是国有企业与民企,往往老死不相往来,个别企业之间甚至出现了恶性竞争。这对我国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建设,造成了消极的影响。有关部门在现阶段,应该引导、整合走出去的企业,组建商会等企业组织,让海外企业能够抱团取暖,守望相助,并积极推动中国的私人安保产业投身“一带一路”,为中国的海外企业提供急需的安保服务。